為支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,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如下政策。
第一條 支持糧食生產。 安排資金2000萬元支持各區市(含國家級開發區、南海新區,下同)通過提升鎮級農業社會化服務功能、村集體領辦土地合作社等途徑,解決土地撂荒問題,發展糧食生產。其中:1200萬元按照各區市撂荒地面積提前撥付,800萬元按照各區市糧食生產任務完成情況、撂荒地利用情況、建立長效機制情況等進行差異化獎補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年;資金來源:市級財政資金);對流轉土地500畝以上建設高標準農田且連續5年種植糧食的新型經營主體,按照“先建后補”方式給予補助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二條 支持精致農業發展。支持蘋果、西洋參、花生、無花果、茶葉、海參、海帶、牡蠣、鮑魚、魷魚、金槍魚等特色產業向精致化方向發展,被認定為產業“鏈主”企業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;被認定為農牧循環一體化企業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;被認定為省級農業產業強鎮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;被認定為省級、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、20萬元獎勵,同一產業園按照最高標準獎勵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海洋發展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三條 支持農產品加工業升級。聚焦農業特色產業建鏈強鏈補鏈,對年度農產品初加工設備投資50萬元以上并竣工投入運行的,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的40%給予補助,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。所需補貼資金由市縣1:1比例承擔。市級將組織對各區市資金配套情況進行檢查,對配套不到位、不足額、不及時的,將在下一年度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分配時扣減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四條 支持農產品品牌培育。鼓勵發展“三品一標”認證,對當年度獲得農業農村部“有機食品”“綠色食品”認證的,每個產品分別最高獎勵5萬元、2萬元,對當年度續展“綠色食品”的,每個產品最高獎勵1萬元,同一認證主體當年度同時獲得以上兩種認證的,按最高認證級別進行獎勵,同一認證主體當年度獲得多個產品認證的,最多按3個產品進行獎勵。鼓勵各類經營主體創樹品牌,對獲得省級知名農產品企業產品品牌(含農業、漁業、畜牧業)每個最高獎勵5萬元、市級品牌每個最高獎勵2萬元,同一主體按最高品牌級別獎勵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海洋發展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五條 支持鄉村振興樣板片區打造。鼓勵重點樣板片區突出特色,突出重點,梯次推進,打造樣板中的“樣板”。每年評選出3個建設成效明顯、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樣板片區,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獎勵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六條 支持鄉村規劃師團隊建設。市級每年撥付100萬元工作經費,根據各團隊工作量分配到各區市;每年評選出3支工作實績突出的團隊,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獎勵。鼓勵各區市根據工作情況,適當給予規劃師團隊補貼或獎勵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七條 支持產業人才建設。對認定為威海市農業產業領軍人才、創新型技術人才、現代農業技術顧問團隊成員給予獎勵。產業領軍人才按照最高50萬元給予一次性經費獎勵;創新型技術人才按照最高2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;現代農業技術顧問團成員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津貼。(牽頭單位:市委組織部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分年度實施;資金來源:市級人才工作專項資金)
第八條 支持農業社會化綜合服務中心典型創建。規范提升鎮級農業社會化綜合服務中心功能,每年認定3—5個市級典型,每個最高獎勵50萬元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九條 支持農村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。對第二批2019年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的村,按照每年每村不低于30萬元標準進行資金補助,市縣財政分別一次性補助15萬元。(牽頭單位:市委組織部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第十條 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示范縣創建。鼓勵各區市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示范縣創建,著力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、農產品質量安全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等水平,市級以上示范社、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全部實行電算化核算,對達標縣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、10萬元的獎勵。(牽頭單位:市委農辦、市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區市;實施年限:2021—2023年;資金來源:市級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)
政策解讀:一圖讀懂支持鄉村振興十條政策